外商投资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( 三 )

“此次外商投资法审议增加相关内容,体现了对反垄断法和外商投资法两部法律的协调和衔接。”张晨颖说。
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高级研究员张昕说,二审稿增加了反垄断审查的相关内容,更多是对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宣示或重申,也是对外商投资行为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,进一步体现了一视同仁、平等对待的原则。

按照宪法关于征收、征用的规定,草案二审稿对涉及外商投资征收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,规定“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”。

同时,二审稿明确规定:“在特殊情况下,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。征收、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,并及时给予公平、合理的补偿。”

与一审稿相比,二审稿更加强调了“依照法律规定”,并且公平、合理的补偿要“及时”。

根据我国2016年发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,因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 合同 约定的,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,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