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商投资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( 二 )

草案二审稿规定,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同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,而一审稿为“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,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”,相比之下更加强调了“依法”二字。

二审稿还规定,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、领域、地区投资,并可以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。相比一审稿,“依法依规”的意味更加明显。

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说,更加强调依法依规,是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、平等对待的法律保障。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,既可以享受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,也要承担相应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。

考虑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二审稿增加了外商投资 并购 反垄断审查的规定。即: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。

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晨颖说,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是全球通行惯例。我国自2008年实施反垄断法以来,对外商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,一直进行反垄断审查,并取得很好的执法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