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爱历史】清朝皇帝“赐府另居”是什么样 仅仅是分家单过那么简单吗( 二 )


康熙十四年 , 康熙皇帝下达了第一道“赐府另居”的谕旨 , 只不过分封对象依然是皇室宗亲 , 而非当朝皇子——恭亲王常宁(顺治皇帝第五子)、纯亲王隆禧(顺治皇帝第七子) 。
在康熙皇帝的这道谕旨中 , 我们能明确得出“赐府另居”的另两个特点:
1、康熙皇帝下令 , “着常宁在正蓝旗、隆禧在镶白旗” , 此即为宗室分封的地点所在 。
2、“亲王册封外藩 , 工部题明 , 遣官营造府邸” , 也就是说宗亲府邸的营造工作由工部一力承担 。
雍正十三年九月 , 刚刚继位的乾隆皇帝对諴亲王、和亲王下令赐府 , 我们能够大致得出“赐府分居”的整个过程 。
《清实录·高宗实录》记载了乾隆皇帝的这道谕旨:
皇叔胤秘、皇弟弘昼向荷皇考深恩 , 封以亲王之爵 。 但册封之典 。 尚未举行 。 又二王尚居住紫禁城内 。 应如何册封 , 并踢居王府 , 分予护卫、给赌家资 , 务期妥协宽裕之处 。 著总理事务王大臣 , 会同礼部、内务府斟酌缓急 , 详议具奏 。
【爱历史】清朝皇帝“赐府另居”是什么样 仅仅是分家单过那么简单吗】乾隆二年 , 由工部承建的两座府邸落成 , 乾隆皇帝“亲临阅视” , 并下令由内务府总管带领内务府属员 , “送二王迁往府邸” 。
【爱历史】清朝皇帝“赐府另居”是什么样 仅仅是分家单过那么简单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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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赐府”的配套赏赐
“赐府” , 只是一个给了皇子或者宗亲王公一个居住的地方 , 并不能让王府实现正常运转 , 无法显示皇恩浩荡 , 更不能实现皇帝予以分封的根本目的——分化王权、稳固皇权 。
所以 , 皇帝在给予宗亲、皇子“赐府”外 , 还要给予经济体系、属官体系和统辖役人的配给 。
经济体系的建立
顺治十年 , 清廷制定了明确的爵位俸禄制度 , 此为“赐府”王公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。
《皇朝通典》对于宗亲王公的俸禄有着明确记载:
亲王 , 岁给傣银一万两;世子 , 六千两;郡王 , 五千两;长子 , 三千两;贝勒 , 二千五百两;贝子 , 一千三百两;镇国公 , 七百两;辅国公 , 五百两 。 每银一两 , 给米一斛 。
如此俸禄 , 虽然在清代时期属于绝对的“高薪” , 但却也无法满足王府庞大的日常开支、刚需所用 。 更何况 , 宗亲王公们还有着千奇百怪的特殊嗜好 , 还需要豢养各种人等 , 如果再有个结党需要 , 更需要巨额金银支撑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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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官银
所以 , 在正常的爵位俸禄外 , 皇帝一般还会赏赐庄园、田产、商铺并服役人丁 。 康熙六年 , 清廷制定了较为详细的“赐府”附加赏赐:
亲王:得赏赐大粮庄、银庄、瓜园、菜园、果园等四十二所 。 投充人、新丁、炭军、灰军、煤军共计一千七百七十五丁 。 郡王:得赏赐各类庄园二十所 , 投充人一百户、探捕户二十名、牲丁十五名 。 炭军、灰军、煤军各五十名 。
也就是说 , 除了正常的工资外 , 皇帝还会赏赐给宗亲王公诸多“生财之道” , 以满足王府的庞大开支 。 田产、店铺来的更为直接 , 几乎成为了王府主要的财源 。
属官体系的建立
王府建成 , 王府的属官体系也会迅速建立 , 执掌王府诸等庶务甚至协助王公参与朝政、处理所领差事 。 王府的属官体系主要包括三类人:
第一类:王府总管 , 代表官职——长使 。 清代王府的长使权力非常大 , 除了“掌府中之政令、率僚属以各领其府事”外 , 甚至还可以跟随王公参与政事 , 直到康熙皇帝于康熙八年以“会议之事 , 俱系国家重大机密事务 , 理应极其慎密”为由 , 予以禁止 。
第二类:护卫 , 代表官职——一二三护卫 。 毕竟是皇室宗亲 , 身边的护卫也绝对不能含糊 , 根据爵位等级的不同 , 予以不同数量、不同等级的护卫 , 也属皇帝的特殊赏赐 。
一二三等侍卫形象
第三类:礼制引导 , 代表官职——典仪 。 典仪执掌王府的生活事务 , 比如膳食、开支、修葺等具体事务 。
第四类:护军 , 亦称为“甲兵” 。 除了王公的护卫外 , 王府还配备一定数量的护军 , 负责护卫王府安全 。 王府甲兵数量并不确定 , 随皇帝的个人意愿而定 。
除护军外 , 《皇朝通典》对王府中的长使、护卫、典仪等有着明确的配备数量规定:
亲王:设长史一人;一等护卫六人 , 二等护卫六人 , 三等护卫八人;四品典仪二人 , 五品典仪二人 , 六品典仪二人 。 郡王:设长史一人;一、二、三等护卫共十五人;五、六品典仪共四人 。 贝勒:设司仪长一人;二、三等护卫共十人;五、六品典仪共三人 。 贝子以下 , 不设长使 , 仅护卫、典仪人数递减 。